一、推荐范围
2019级学生。
二、推荐条件
(一)思想品德好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尊重老师,团结同学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,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。
(二)勤奋好学,乐于学习,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的意识。
(三)责任心强,有创新意识,做事有追求极致的品质。
(四)执行力强,有一定的与人交往能力。
三、实习时间
2021年6月—2022年8月
四、要求与程序
(一)自荐。本人填写《招生就业处实习生推荐表》,经班主任、系部主任签字。
(二)班级推荐。经班主任或系部推荐,本人填写《招生就业处实习生推荐表》,经班主任、系部主任签字。
(三)考察确定。招生就业处对照条件进行考察,按1:1.3比例进行试用,试用一个月后确定实习学生报学校备案。
附件: 招生就业处实习生推荐表
招生就业处
2021年3月31日